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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我院临床试验监查流程的通知

为配合医院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受试者、研究者和CRA安全,建议临床试验申办者/CRO尽量选择远程监查方式。如CRA因项目结题等特殊情况需要现场监查,请遵守以下流程:

1.     CRA来院前,准备14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血清抗体及核酸检测结果、14天内行程(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及绿色健康码。

2.     将上述3个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机构秘书邮箱,邮件主题中注明“申请××项目现场监查”,正文写明拟来我院监查的日期和内容。如需拜访研究者,需抄送研究者邮箱。

3.     CRA在收到机构及研究者邮件回复同意监查后,方可进入我院开展工作。CRA来我院后,需先在医院大门口进行健康扫码登记及体温测量。至机构办公室后再次测量体温,进行来访登记。

4.     疫情期间各申办者/CRO公司及CRA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申办者/CRO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并将暂停相关临床试验项目。实习CRA及未在机构备案登记的CRA严禁来院。

咨询电话:027-82281635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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