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红线”千万别碰!---会议费篇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08 浏览量:40696

这些“红线”千万别碰!---会议费篇    



   近日,财政部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下文简称为《办法》)。《办法》对会议会期、会议规模等均有明确规定。

   《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 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此外,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会议费管理由各部门依据从严从紧原则参照本办法作出具体规定。 

   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二类会议是党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直属机构 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

  会议会期:一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会议规模:一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 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不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 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一类会议合计760元/人天,二类会议650元/人天,三、四类会议为550元/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