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的办理须知
第一步:申报时间:每周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第二步:申报时需提供资料:
1、申请(需简述个人身份、疾病情况等)
2、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即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2吋彩色证件照5张
4、近两年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治疗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包括:两年连续门诊病历,住院病案(医院加盖病案室章)以及支持门诊重症诊断的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病理检查报告、血液透析记录单(仅指肾透析患者)。
第三步:患者家属将资料报送辖区社保进行初审。括号里面的内容都删除
第四步:按照重症申请单上的要求到指定医院做鉴定
(做鉴定必带:鉴定表、病历材料、患者本人、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
第五步:做完鉴定到我院医保办公室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