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2019年度职工秋游服务
院内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现对2019年度职工秋游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院内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2019年度职工秋游(一日游)
二、项目编号:WJ-FW-2019-006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预计人数:(1)木兰花乡380人;(2)黄石天空之城400人
(二)活动时间:11月中旬。两处景点共分4-6批出行。
(三)预算金额:15.86万元
1、木兰花乡:不高于170元/人;
2、黄石天空之城:不高于235元/人(预算包含上山索道费用,请投标单位另外报出下山索道职工自行购买的优惠价格)
(四)食宿标准:用餐:正餐40元/人(每桌≤10人,份量及荤素搭配得当,并体现当地特色)以上价格为限价,在分项报价中需具体列出,并列出菜单,餐费不得超过本报价,超过则视为无效。
(五)交通车:空调大巴(交通车需具有旅游营运资质,保证每人足够的舒适空间,以便长途出行)
出发地点:二七院区 结束地点:二七院区
(六)旅游意外保险:该费用必须包含在预算金额内,且需在分项报价表中标明。需在保险方案中详细阐述详细保险内容及免责细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 导游:需全程陪同,且每台空调大巴上至少配备一名。
(八)因集体活动,请最大限度设定空座率,报名人数与实际人数给予最大限度范围调整,请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详细方案。
(九)结算方式:以采购人实际人数据实结算。
(十)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签署《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二;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内;
(五)供应商须行政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拟派导游为本公司员工须具有导游证且在有效期内;拟派车辆需具有相关营运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企业声明函;
(七)供应商在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公示期间内的网站截图);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投标报价构成
本报价为最终含税价,在采购需求未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下,采购人不会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六、投标文件构成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函及响应文件,参照评分细则编制,见附件一(加盖公章)
(七)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2日 17:00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文件袋封口上需加盖公章(上述第六点(一)至(五)项另附一份不予密封,供投标资格审查使用),逾期未交投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八、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开标地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
联系电话:027-82281727
联系人:邱哲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附件一:
评分细则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 = (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
项目 |
分值 |
评标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价格得分 |
20分 |
报价得分 |
10分 |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 2、其他合格磋商人的磋商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D/磋商报价V)×20 |
商务得分 |
22分 |
磋商单位业绩 |
15分 |
根据磋商供应商近三年来所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评分,每提供一份得3分,满分15分(提供合同、发票及收款凭证) |
导游 |
5分 |
磋商供应商为本次项目提供的服务导游均具有《全国导游资格证》和市级及以上的《星级导游证书》(3星及以上)得5分,其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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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制作 |
2分 |
磋商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得2分;如果缺漏,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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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得分 |
58分 |
行程单 |
10分 |
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行程单时间安排进行打分。完整,可靠,执行度高。得10分,其他酌情扣分。 |
紧急预案 |
10分 |
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紧急预案(交通意外、突发疾病、不可控因素等)进行打分,方案完整可行性高、详细、合理得10-6分,方案有缺失,可行性一般得5-2分。方案描述空泛无实际可行性的1-0分。(以承诺函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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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
3分 |
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保险方案进行打分。保险方案完整可行性高、详细、合理得3分,保险方案有缺失,可行性一般得2分。保险方案描述空泛无实际可行性的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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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景点及活动项目 |
10分 |
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景点及活动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的优劣酌情评分。方案完整可行性高、详细、合理得10分,服方案有缺失,可行性一般得5-9分。方案描述空泛无实际可行性的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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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方案解说 |
25分 |
根据磋商供应商解说的履行方案、服务方案完整性、可行性的优劣酌情评分。服务方案完整可行性高、详细、合理得25分,服务方案有缺失,可行性一般得24-10分。服务方案描述空泛无实际可行性的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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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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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
承诺内容 :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违法失信 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 、行业组 织、社会公众 、新闻舆论的监督 ;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 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要求 ,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武汉)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 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承诺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