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内超市出租 院内采购公告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1-09 浏览量:77600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内超市出租

院内采购公告

 

依据《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现对二七院区内超市出租项目进行院内采购,现将本次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二七院区内超市出租

二、项目编号:WJ-FW-2020-001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主要为病员提供副食品、水果及日用百货;

(二)租赁期:2年;

(三)项目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

(四)出租面积:97.5平方米;

(五)底价:18.4836元(低于底价的响应无效);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季度交付;

(五)承租要求:

1、严格遵守中心的管理规定,维护中心利益与形象;

2、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认真考察评估院内超市所处的地理位置、需服务人员的特殊性及其商业价值,不要盲目响应,以免造成双方经济损失;

3、承租方(成交供应商)主要为病员提供副食品、水果及日用百货,需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病区禁售烟、酒,如增加供给品类,需中心相关管理部门认可且具备经营资质。依法经营,绝不售卖三无产品、劣质、过期及非正当渠道商品,严格保障商品质量,且常用价格符合国家相关定价要求,在合理区间范围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经营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提供承诺函);

4、在服务期间涉及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发生费用自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提供承诺函);

5、安排人员为中心住院病员每日上病区服务,遵照患者不同需求进行配送,保障患者合理物资需要。服务期间,做到文明服务,不大声喧哗,不与病员、家属、职工发生口角,听从科室护士长安排,不影响病区正常医疗工作。若因服务发生投诉事件,承租方需按我中心相应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6、特殊患者的食品、饮料售卖必须定期与护士长交流,掌握患者忌口动向(如糖尿病患者不得售卖含糖类食品);

7、在经营期间合理、爱护使用中心设施,定期维护维修,如有损坏,协商赔偿;

8、保证正常良性优质的服务,不以任何理由停业关门,所有节假日都以中心的服务为前提,保障店内清洁、食品货品分区上架、定期消毒、人员着装整洁、交流准确,配合我中心随时的巡检和配套服务的保障;

9、如大量临床科室对承租方服务不满,三次拒不整改,立即退场;

10、水电费自理(提供承诺函);

11、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和防食物中毒等安全防护工作,保证无安全事故,若发生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2、在承租方服务期间,不得私自改为其他用途。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签署《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二;

(三)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企业声明函;

(五)供应商在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公示期间内的网站截图);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投标报价构成

供应商给出的价格应为最终含税价。

六、投标文件构成

(一)参与项目供应商或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五)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参照评分细则编制,见附件一(加盖公章)

(七)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0110日至2020114 1700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文件袋封口上需加盖公章(上述第六点(一)至(五)项另附一份不予密封,供投标资格审查使用),逾期未交响应文件的不得参与。

八、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九、评审地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

联系电话:027-82281727

联系人:邱哲  夏振洲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19

 

附件一:

评分细则

评分类别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20

实力及财务状况

6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判断,每一年度无亏损各得3分,满分6分。(证明材料:财务报表以通过第三方审计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加盖公章为准,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或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类似业绩

6

2016年以来有类似租赁业绩(提供合同),每个项目得2分,最高得8分。2016年以来,用户评价良好的且无安全事故的证明(与合同对应),每个1分,最高得2分。

健康证

4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人员具有健康证,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标书制作情况

4

根据文件编制的完整性等进行打分:

1、文件编制完整、查阅方便得3-4分;

2、文件编制较为完整得1-2分;

3、文件编制有所欠缺得0分。

技术部分

 

50

人员配置

10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计划完整、科学,进行综合比较:

1、人员配备计划完整、科学得7-10分;

2、人员配备计划较为完整、科学得4-6分;

3、人员配备计划基本完整、科学得1-3分;

4、未提供得0分。

管理思路

10

根据各承租人的招租整体设想及运营方案进行打分:

1、方案思路清晰可行性强得7-10分;

2、方案思路较为清晰可行性较强得4-6分;

3、方案思路有瑕疵得1-3分;

4、未提供方案得0分。

对承租门面维护的保障措施

8

根据承租人对承租门面维护的保障措施进行综合比较:

1、措施合理、可行得6-8分;

2、措施较为合理、可行得3-5分;

3、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1-2分;

4、未提供得0分。

安全措施管理

10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食品及材料安全措施管理进行综合打分:

1、措施合理、可行得7-10分;

2、措施较为合理、可行得4-6分;

3、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1-3分;

4、未提供得0分。

应急预案齐全

8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预案措施周全,操作性综合打分:

1、操作性强的得6-8分;

2、操作性较强的得1-5分;

3、未提供得0分。

服务承诺

4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打分:

1、服务承诺合理、可行得4分;

2、服务承诺较为合理、可行得2-3分;

3、服务承诺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

4、未提供得0分。

价格部分

30

报价得分

30

满足采购公告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响应报价(响应总报价)为响应基准价,其价格为30分。其他承租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部分得分=30[(响应基准价-响应报价)/ 评标基准价] ×100

 

 

 

 

 

 

 

 

 

 

 

 

 

 

 

 

 

 

 

 

 

 

 

 

 

 

 

 

 

 

 

 

 

 

附件二: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

承诺内容 :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违法失信 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 、行业组 织、社会公众 、新闻舆论的监督 ;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 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要求 ,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武汉)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 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 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承诺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