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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卫中心二七院区三栋办公房产价值评估服务 院内采购公告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7-29 浏览量:67516

精卫中心二七院区三栋办公房产价值评估服务

院内采购公告


依据《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现对精卫中心二七院区三栋办公房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进行院内采购评审,现将本次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二七院区三栋办公房产价值评估服务

二、项目编号:WJ-FW-2020-005

三、采购预算:4.617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范围: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因资产管理需要,需了解本单位三幢办公用房市场价值;

(二)项目概况: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三幢房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建成于1989年,该建筑均为砖混结构。分别为综合楼(4层)、行政楼(4层)、门诊楼(7层),房屋面积合计10191.65m2。其中综合楼面积1862.41m2,行政楼面积1393.24m2,门诊楼面积6936m2

(三)项目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

(四)评估原则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并已获得批准;

2、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3、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4、提供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真实、科学、合理。

(五)成果文件内容:评估报告(份数:8);

(六)成果文件提交时限: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付款方式:评估成果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按照评估合同约定支付;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签署《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二;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证书;

(四)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企业声明函;

(六)供应商在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公示期间内的网站截图);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六、投标报价构成

供应商给出的价格应为最终含税价,在采购需求未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下,采购人不会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七、投标文件构成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函及响应文件,参照评分细则编制,见附件一(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七)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0730日至202083 1700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文件袋封口上需加盖公章(上述第七点(一)至(五)项另附一份不予密封,供投标资格审查使用),逾期未交投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八、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开标地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

联系电话:027-82281727

联系人:张瑾,邱哲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729



















附件三:评分细则 

  评分内容

分数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20分)

20

有效投标中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2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2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40分)

公司

资质

10

1、具备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备案证明的得3分;

2、具备房地产评估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的得4分;三级资质得2分;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的得1分,每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

4、供应商为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3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证件须提供对应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对应条款不得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

20

1、项目负责人(7分)

A.     取得资产评估师证书的得3分;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得2分;

B.     同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

 以上证件须提供对应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对应条款不得分。

2、拟派项目组人员(13分)

  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组人员取得资产评估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该项最高得5分。

  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组人员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该项最高得5分。

  拟派项目组人员有省级国资委专家成员的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须提供对应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对应条款不得分。

业绩及证明

文件

10

近三年承接过-项类似评估工作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成果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20分。

(40分)

服务方案

40

评估依据充分合理;评估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方案目的明确,针对性强,具有可行性;实施方法具体明确;实施措施具体有效;对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可能出现的偏差要有有效的预防措施,同比优的得30-40分;基本可行的得15-30分;一般的得0-15分。

合计

100

附件二: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

承诺内容 :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违法失信 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 、行业组 织、社会公众 、新闻舆论的监督 ;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 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要求 ,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武汉)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 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 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承诺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