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红外测温监控系统
采购公告
依据《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现对红外测温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评审,现将本次评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红外测温监控系统
二、项目编号:WJ-HW-2021-004
三、采购内容:测温监控组件、测温监控仪主机控制器、测温监控控制输出设备、测温监控移动式台车各两套
四、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一)测温监控组件要求
1. 具备智能人体测温识别
2. 支持POE供电
3. 外壳防护等级≥IP67
4. 联动报警:需支持联动白光报警、支持联动声音报警;人体测温距离≥2米
5. 可扩展外置存储
6. 具备红外(激光)照射,红外线中心波长范围要求(850±5%)nm
7. 在35%的网络丢包环境中,可正常显示监控画面能进行黑白名单设置控制访问的IP地址和MAC地址
8. 热成像视频图像具有白热、黑热、融合1、彩虹、融合2、铁红1、铁红2、深褐色、色彩1、色彩2、冰火、雨、红热、绿热、深蓝等15种显示模式(包含但不限于)
*9. 双光融合功能:支持热成像和可见光双通道融合预览,并可在可见光视频图像上的相同比例位置处叠加热成像测温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10. 噪声等效温差(NETD)≤17mK; 最小可分辨温差(MRTD)≤270mK
11. 设备的测温响应时间≤120ms
*12. 支持同时检测≥20张人脸并同步测温
13. 当有目标发出高温报警,可联动抓图并上传至客户端软件,抓拍图片包括可见光和热成像图片,并叠加人脸框及对应的测温数据
14. 测温35℃的目标,在画面的中心及4个角落区域的测温一致性不超过±0.1℃
二)测温监控仪主机控制器
1.CPU频率≥3.0GHz
2.内存≥4GB
3.采用固态硬盘,容量≥128G
4.集成显卡、声卡、网卡
5.具备接口:USB 3.0、RJ45、HDMI、DP
三)测温监控控制输出要求:
1. 产品需设备为同一厂家质保
2. 产品应能长期稳定运行
*3. 产品需通过防火性能、浪涌(冲击)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射频场感应的传导抗扰度检测
4. 产品采用≥50寸,并LED背光源
5. 整屏幕分辨率满足超高清分辨率显示要求;
6. 采用红外触控技术,至少支持10点触控,触控精度≤1mm
7. 防眩光防爆钢化玻璃,玻璃厚度≥4mm
8. 整机采用内置天线设计,具有无线通信模块
9. 支持密码锁屏解锁使用
四)测温监控移动式台车要求:
1.设备要求一体化设计,可移动。
2.主体结构材质:SPCC冷轧板
3.主体结构承重≥80kg
4.主体结构升降高度:1010mm~1450mm
5.主体配置有摄像头支架
五、其他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之内送达指定地点。
2)采购预算:8.64万元
3)质保期:2年
4)报价应包含全部产品、运送、储存、搬运和服务的全部费用。
5)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6)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全新,未开封且包装完整的产品。
7)本次项目成交原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按照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签署《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一;
(三)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企业声明函;
(五)供应商在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公示期间内的网站截图);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六、投标文件构成
(一)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应参照评分细则编制,见附件二;
(七)报价一览表,见附件三(加盖公章,并单独封装一份)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6日 17:00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响应文件一式五份,文件袋封口上需加盖公章,上述第六点(一)至(五)项另附一份不予密封,供前期资格审查使用,逾期未交响应文件的不得参加评审。
八、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九、评审地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评审将进行线上开标)
联系电话:027-82281727
联系人:夏振洲 邱哲 张瑾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附件一: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
承诺内容: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武汉)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附件二:评分细则
评分项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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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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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部分 30分 |
投标报价 |
30分 |
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2.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D/投标报价V)×100%×30 |
商务 部分 20分 |
设备安装调试及检验验收 |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安装调试及检验验收方案进行评分,需从以下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符合度:方案需对以上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 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阐述,不得存在阐述缺项; 合理性:方案需依据项目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设计,要求方案合理可落地; 完全满足以上方案内容要求的得5分;部分满足的得3分;有明显缺陷瑕疵的得1分;未响应的,得0分。 |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巡检(含响应时间)方案、质保期内定期派售后工程师对设备进行维保,并向采购人提供维保记录售后、服务网点(地址、联系人、电话)方案和零配件及备品备件的预备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打分,需从以下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符合度:方案需对以上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 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不得存在描述缺项; 合理性:方案需依据项目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设计,要求方案合理可落地; 完全满足以上方案内容要求的得5分;部分满足的得3分;有明显缺陷瑕疵的得1分;未响应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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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质保期进行打分: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的,每延长1年得1.5分,最高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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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
4分 |
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原厂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需原厂加盖公章)或非原厂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原厂(所有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得4分,非原厂(所有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得2分;无承诺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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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证明 |
3分 |
提供所投产品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业绩,每提供一个产品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类似业绩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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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部分 50分 |
技术响应 |
50分 |
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四、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要求得50分。如设备参数及技术规格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即为负偏离,每项非“★”号的一般参数负偏离减2分,每项带星号“★”的关键技术参数负偏离扣4分。 技术参数中带星号“★”的关键技术参数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技术白皮书(须由货物生产商或其直属机构盖章)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文件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作支持。如未在证明文件找到对应的参数证明,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质保期 |
产品品牌、型号 |
单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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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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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价 |
元人民币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供应商的总报价应为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之和。
3.此表除保留在响应文件中外、《报价一览表》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密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