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策汇编
来源:本站 编辑: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1-12-14 浏览量:1359
2019.11

《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湖北行动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55),将“心理健康促进”作为主要任务之一。2022年和2030年,实现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抑郁症、焦虑症、失眠等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多渠道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和水平。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推进高等院校开设精神类相关专业。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

 

2021.01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9号)要求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促进心理健康。

 

2021.04

省卫生健康委、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等9部委《关于转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鄂卫函202181号)要求各试点城市,加强组织领导、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定期报送工作进展,为国家年底考核评估做好准备。

 

2021.11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鄂卫发〔2021〕1号)的通知,要求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健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各级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多渠道管理服务,提高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人群救治救助的综合保障水平。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鼓励省、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县、乡建立“远程诊疗”模式。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抑郁症、焦虑障碍、睡眠障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